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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德州齐河:坚持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,推动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纵深发展

责任编辑:发布时间:2023-12-14 16:35:21
来源:互联网
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以来,共青团齐河县委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、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出发,探索党、团、队育人链条相衔接有效路径,实现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、共青团员规范化管理教育、优秀分子常态化推优入党。

“育种子”,构建培育少先队员体系

健全少先队组织。推动全县72所中小学全部建立学校少工委,高标准召开少代会,进一步加强学校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。今年,组织40余名中小学骨干辅导员和镇街总辅赴青岛团校开展综合素质、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培训。

校内外相结合育人。开展少先队主题优质课评选,结合“开学第一课”,依托三种精神教育基地、烈士陵园等场所,年均开展活动200余场次,打造“校内+校外”的少先队员培育机制。

增强少先队员荣誉激励。印发《齐河县少先队分批入队工作实施意见》《齐河县少先队“红领巾奖章”实施细则》,细化分批入队工作,建立“红领巾争章”激励机制。自改革以来,共授予283个少先队集体及个人“红领巾奖章”二星章。

“选苗子”,规范团员发展入口

扎实推进团前教育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把思政课考评优良、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、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。结合主题班会,利用“雷锋月”“五四青年节”“国庆节”“宪法宣传周”等节点,规范开展学校领域团组织教育活动。

严格团员发展程序。每年召开2次团员发展培训会议,印发《齐河县中学“双积双评”积分入团实施意见 》《齐河县初中学校少先队“推优入团”实施细则》,聚焦“确定入团积极分子”和“确定团的发展对象” 两个关键环节,制定“四项基础分+两项贡献分+必修分值”积分量化机制,利用量化积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,推动团员发展程序更科学民主。

做好团员发展核查。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发展团员问题集中核查、整改工作,采用普查+抽查的方式,保证逐份核查。目前已累计核查2451份,查出问题40个并立即整改,严肃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。

“育好苗”,强抓团员管理教育

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。按照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实施细则要求,每月向1200余个团支部发放“月度团建提醒”,列清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,每月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案例评选,确保团建工作抓在平常、严在日常。

常态化开展学习。将“青年大学习”作为重要抓手,常态化宣传、长效化督促,每周通报排名,场均参与人次1万人左右,100%完成学习任务。组建青年讲师团”、“红领巾宣讲团”,深入基层、企业、学校等,今年以来开展宣讲活动20余场次。

突出实践育人。印发《关于全面规范加强中学(中职)共青团工作的意见》,将团的活动纳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,组织团员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,团员全员注册志愿者,平均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。

“开出花”,落实推优入党机制

强化党团工作联议。各党组织把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范围,推优入党工作作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一环,纳入机关、镇街和经济园区党建带团建考核。

明确推优入党依据。印发《齐河县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方案》等文件,落实推优入党“两个一般、两个主要”要求。在《发展党员工作手册》中,将团组织推优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步骤之一,明确“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,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”。

严格推优入党程序。在每年两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时,严格落实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中青发〔2019〕9号),推动各级团组织落实到会人数、民主评议、考察公示、材料存档。自改革以来,共144名青年团员由所在团组织按程序推优入党。